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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济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成立济宁市博士俱乐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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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暨第三届“济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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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 宁 市 人 事 局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济组通〔2004〕5号
        ———————————————★———————————————

关于开展第六届“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
人才”暨第三届“济宁市青年科技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科技局、团委、科协,各大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市级各学会:

  为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我市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建设对各类人才资源的需求,全面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外部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届“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暨第三届“济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均可参加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往届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省、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在申报范围)。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5年内(1999年1月以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前五位研究人员。

  2、获得省(部)科学技术三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两项以上市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两位人员。

  3、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并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前两位人员。

  4、在轻纺、工艺、美术设计、工程设计方面,获得省级两项或市级三项以上优秀设计奖,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主要人员。

  5、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等方面成绩突出,单项实施后近三年内获利税50万元以上的主要技术人员。

  6、在农林牧渔业生产第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为社会创造显著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7、在企业、科研等单位从事管理工作,有重大改革和创新,有一套在市级以上已被推广应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措施,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管理人员。

  8、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专业工作中,有突出才能,对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工作者。

  9、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有较高学识水平,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论文或1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或独立撰写、主编出版过著作,并获得一项省级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论文)三等奖以上的、一项市级一等奖的或两项市级二、三等奖的前两位人员。

  10、在宏观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中,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重视公众的科普教育,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三、评选的程序和方法

  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评选,每两年举办一届,按照择优筛选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具体做法是:

  1、宣传动员。评选之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和市科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推选条件,宣传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知识分子积极参加评选推荐。

  2、推荐报名。由单位、团体、群众或个人向被推荐者所在主管单位举荐或自荐,经主管单位研究同意,写出推荐报告,统一填写《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济宁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五份),连同各类奖励证书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身份证及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各复印一份),按单位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及省、市属各系统、单位组织、人事、科技部门和团委、科协,对推荐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核,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请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连同有关表格、材料于3月29日前上报市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济宁团市委统战部,联系电话:2348435,联系人:刘勇、马新宁)。各县、市、区,省、市属各系统、单位、市直学会均限推荐上报一人(科研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3、评审筛选。团市委和市科协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在充分酝酿、对比和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交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优中拔尖”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拟定初选名单。之后,对初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表现、科技成就、业务水平、群众威信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一周。根据评审、考察结果和社会公示反馈的意见,提交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4、表彰奖励。发文单位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奖励“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同时授予“济宁市青年科技奖”,给予记“三等功”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济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山东省青年科技奖”的评选。

  四、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对待,严格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科技人才宣传评选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引导广大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以工农业生产和科研第一线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不受身份、学历、职称、资历、职务限制,以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为依据,注重实践,唯才是举。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三)各级组织、人事、科技部门和团委、科协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实上报材料,防止弄虚作假。推荐人选要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推荐申报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审查上报。

  附: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济宁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事局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OO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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