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青
团 济 宁 市 委
济宁市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
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 宁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济 宁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济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济宁市青年联合会文件
济青联〔200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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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济宁市十大杰出
(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评选条件
1、在济宁市投资注册经营的各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缴纳税费。
4、大胆开拓,勤奋创业,具有奉献精神。
5、为当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
评选采用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在广泛宣传发动、逐级选拔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团委会同民营委、工商、国税、地税、工商联、青联等部门,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提出3—5名候选人,如实填写推荐表(一式七份),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4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统一用A4纸打印10份,由各县市区团委于11月1日前报送济宁团市委统战部(联系电话:2348435,联系人:刘勇马新宁)。
三、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活动分别设立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评审工作。组委会主任委员由团市委负责人担任,成员分别由市民营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青联负责人担任(名单附后)。评委会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出10名“济宁市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20名“济宁市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当选者进行隆重表彰,并优先推荐加入济宁市青年联合会。
附:第五届“济宁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民营企业发展委员会
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宁市国家税务局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
济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济宁市青年联合会
二OO三年九月三十日
第五届“济宁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
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任委员:侯晓滨 团市委副书记、市青联主席
成 员:李春田 团市委副书记、市青联副主席
焦建强 市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张庆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袁树明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马守亮 市地税局副局长
毛允海 市工商联副会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刘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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